校內各單位:
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和我校管理規定要求,為進一步維護校園交通秩序,保障師生出行安全,自完成集中辦理校園標識后,保衛處開展違規停放排查工作,對違停車輛采取拍照記錄并以電話或短信等方式提醒車主規范停車。現對本學期10月23日至12月30日期間,累計違停3次及以上的情況進行通報,具體名單見附件。依據《摩托車、自行車管理辦法(試行)》第二章相關職責要求,請學生工作部門和各二級單位做好師生員工交通安全教育和違規行為懲戒工作。共同營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園交通環境。
保衛處
2024年12月30日